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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有哪些?
    农村社会救助是指政府、社会和个人对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现金实物和服务等方面实施的助人自助活动,以在保障贫困者温饱的同时,帮助他们发展和摆脱贫困,推动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包话灾民生活救助、农村五保养、特困户定期定量生活救济(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等在内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
   为了支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央财政极参与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及时核拨补助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在灾民救助方面,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昆曲42亿元,全同民政部做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工作;在五保供养方面,参与修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五保供养资金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通过家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持地方做好农村五保养工作;在医疗救助方面,与民政部、卫生部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3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家村医疗救助。
   今后,中央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支持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1)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灾民生活救助标准,并要求和督促各级财政加大救灾资金投入;(2)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支持财政困难的地方做好五保养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加规范的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4)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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